问:招标文件中能否要求本项目除进口产品外,其他产品不得投标?
答:不可以。这个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,对供应商实施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,属于违法条款。依法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,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进口产品,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,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,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,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。
法律依据为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办库[2008]248号):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,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,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,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,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,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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